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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溫空氣源熱泵機組的選擇設置
*機組準入條件
一般條件(COP和IPLV根據節能標準的要求隨時修改)
-冷熱水機組名義工況的制冷性能系統COP不應低于2.6
制冷名義工況:室外干球溫度為35℃,供水溫度為7℃,單位名義制冷量時的水流量為0.172M3/(h.KW)(相當于5℃供回水溫差)
-多聯機組制冷綜合性能系數IPLV(C)不應低于3.20
確定條件見《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綜合性能系數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GB 21454-2008)
-融霜時間總和不應超過運行周期時間的20%
*機組準入條件
|用于北京地區(寒冷B區)的供熱工況條件(大部分產品都能達到)
P供暖設計工況的供熱性能系數不應低于2.0
φ一般樣本提供標準工況:室外溫度7℃、供水溫度45℃、水溫差5℃
φ北京地區供暖設計工況:
-室外供暖計算溫度:城區-7.6℃,密云地區低2℃,延慶地區低4℃。
-供水溫度:根據設計確定
-溫差(流量):近似5℃
P當機組生活熱水系統熱源時的工況要求
-室外氣溫:0℃
-最高供水溫度不宜低于50℃。
P機組應能夠在不低于-15℃(比室外供暖設計溫度約低3℃左右)的環境里進行供熱。
*機組準入條件
|北京北部無效縣推薦采用的機組:宜采用符合《低環境溫度空氣源熱泵(冷水)機組 第二部分:戶用及類似用途的熱泵(冷水)機組》(GB/T-2010)規定的空氣源熱泵機組。
-能夠在不低于-20℃的環境里進行供熱。
-名義工況:室外溫度-12℃、供水溫度41℃、單位名義制冷量時的水流量為0.172M3/(h.kw))(相當于5℃供回水溫差)
-名義工況的COP不低于2.1
|為確定設計工況機組供熱性能系數,所選產品應提供在設計室外供暖溫度和不同供水溫度時的機組供熱量和輸入電功率數據,參見《導則》附錄A的部分產品供熱工況技術資料表。
*空氣源熱泵機組規格的確定
|確定原則:
-當機組作為供暖、空調的冷熱源時,應按滿足二者要求的最大規格確定;
-當機組同時作為太陽能熱水系統輔助熱源時,應按滿足三者要求的最大規格確定
-在滿足上述需求的前提下,設備容量不宜過分放大。
|所需設計計算數據
-制熱量應能夠滿足冬季供暖負荷——計算的重點
供暖工況時機組制熱量應根據室外供暖計算溫度和供水計算溫度確定,并采用融霜修正系數進行修正。
-制冷量應能夠滿足用戶夏季空調冷負荷—— 一般采用房間單位面積冷負荷指標校核計算的方法。
-制熱量應能夠滿足太陽能生活縶系統輔助加熱量——與供暖不同時使用。所需最小加熱量按《導則》第4.3.4條計算確定,機組制熱量可按室外氣溫為0℃,供水溫度為50℃時的工況確定。
*空氣源熱泵機組冷熱水循環泵
-應滿足系統冬季設計供熱工況和夏季制冷工況所需流量和揚程的較大值,應按第3.2.9條進行校核計算。
-當采用的機組配套水泵揚程小于系統阻力時,可增加串聯水泵。
U空調供暖水系的壓力校核
空調供暖水系統的最高點與制冷劑-水熱交換裝置(包括配套水泵、膨脹罐等)的高差過大時,應校核系統壓力,以保證系統最高點壓力高于大氣壓力1m以上,不滿足時應對系統定壓值進行現場調定。
*空氣源熱泵機組室外機的設置
|一般要求
-確保進風與排風通暢,在排出空氣與吸入空氣之間不發生明顯的氣流短路
-避免受污濁氣流影響
-啞巴虧和排熱符合周圍環境要求
-便于對室外機的換熱器進行清掃
|冬季運行的特殊要求
-室外機上部應有遮雪設施
-化霜水應有組織排放
U冷熱源和空調供暖系統要求的控制環節
|夏季空調供冷、冬季供暖、生活熱水加熱工況的轉換
-供冷、供暖模式可以人工轉換
-生活熱水加熱工況可以自動或人工轉換,但水溫達到要求時應自動關閉或轉換為空調供暖模式。
-配套水路電動閥和制冷劑系統工況轉換應連鎖自動控制
|空調和供暖的室溫控制
-必須自動控制
-冷熱水系統:一般采用常規室溫傳感器控制水路閥門的開閉,自力式壓差旁通閥根據系統壓差自動調節
-直接膨脹式空調室內機:設備自帶溫控
U冷熱源和空調供暖系統要求的控制環節
|熱泵機組供冷工況的供冷量調節和啟停控制
-設備根據壓縮機定速或變速運行采用不同的控制方式
|熱泵機組供熱工況的水溫、供熱量調節和啟停控制
-可人工設定供水溫度,,并自動控制供水溫度和供熱量
- 一些產品具有根據室外氣溫自動設定供水溫度的功能,可提高設備運行COP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