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產品
山東試點空氣源熱泵電鍋爐等清潔取暖用電市場化采購
關于開展清潔取暖用電市場化采購
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經濟和信息化委,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山東電力交易中心:
為科學有序推進全省清潔取暖工作,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北方地區清潔供暖價格政策的意見》(發改價格〔2017〕1684號)等文件規定,決定開展清潔取暖用電市場化采購試點,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用戶
納入“清潔取暖用電市場化采購”試點范圍的項目為:執行工商業及其它用電類別的城市建成區電代煤項目、其他居民住宅小區采用電采暖或空氣源熱泵電鍋爐等電輔助加熱取暖項目(已執行居民電價、實施低谷電量獎勵等價格政策的項目除外,下同)。
清潔取暖設施用電應當單獨計量。
二、建立清潔取暖用電市場化采購機制
委托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代理相關用戶采購市場低價電量,并予以優先購電保障!扒鍧嵢∨秒娛袌龌少彙表椖坎膳酒陂g,全電量暫按現行目錄電價每千瓦時降低2.8分錢(含稅)執行,后期根據市場化實際采購情況多退少補,最終實際執行電價不高于用戶現行目錄電價。
三、申請程序
(一)城市建成區電代煤項目。電網企業根據改造項目清單,自次月抄見電量起執行上述價格政策。
(二)其他居民住宅小區采用電采暖或空氣源熱泵電鍋爐等電輔助加熱取暖項目。由產權單位(或委托物業公司)向當地電網企業提出申請,電網企業核實用戶用電設備后,自申請次月抄見電量起執行上述價格政策。
四、其他事項
(一)本通知所指采暖季,是指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為便于操作,按照電網企業12月至次年4月抄見電量執行。
(二)每年5月31日前,請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將清潔取暖用電市場化采購情況報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山東能源監管辦,并對相關用戶電費進行清算。
(三)各地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建議,請及時報告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山東能源監管辦。
本通知自2018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年3月31日。
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東省能源局
國家能源局山東監管辦公室
2018年12月10日